关于举办2022年第2期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标记及运行管理要求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发布<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的公告》(2022年第21号),并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火力发电、水泥制造和造纸等行业正式施行。为推动以数据标记为主的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定技术体系尽快落地实施,进一步提高自动监测运行维护人员业务水平,我中心定于9月14日至16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2022年第2期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标记及运行管理要求培训班”。本次培训采用现场授课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一)报到时间:9月13日14:00至20:00
(二)培训时间:9月14日9:00至9月16日
二、培训对象
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建设单位、设备第三方运维单位等相关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以数据标记为主的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定技术体系。
(三)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及实施要求。
(四)自动监控系统企业服务端日常操作管理。
(五)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标准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六)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八)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典型行业工况标记规则。
(九)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涉及常见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四、培训报名
(一)拟报名人员请关注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环评培训”或直接扫描通知下方的二维码(附后),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的形式进行报名。
(二)登录后填写或确认报名人员相应信息,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准确,以便于开具培训费发票及制作培训证书。培训费发票统一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同时发送至报名所填写的邮箱及手机号码。
(三)本次培训不再另行公布名单,报名成功后,可在微信报名系统“我的报名”中查询到报名成功的培训班。
五、培训地点和乘车路线
(一)培训地点:南京佳盛金陵酒店(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98-1号,联系电话:025-66006688)。
(二)乘车路线
南京禄口机场:乘地铁S1号线至翠屏山站,换乘802路公交车至左岸名苑站即到。机场距酒店约33公里,乘出租车约120元。
南京南站:乘地铁S3号线至景明佳园站,沿花神大道和秦淮路步行1公里即到。或乘719路公交车至秦淮新河大桥站即到。南京南站距酒店约4公里,乘出租车约15元。
南京站:乘地铁3号线至南京南站,换乘地铁S3号线至景明佳园站,沿花神大道和秦淮路步行1公里即到。距酒店约20公里,乘出租车约60元。
以上仅作参考,可自行查询规划路线。
六、培训有关费用
(一)自愿报名参加,培训费3500元/人,可刷卡、支付宝缴费。
(二) 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参考标准为住宿费360元/间·天(含早餐),午、晚自助餐80元/人·餐,酒店可以刷卡结账。
七、相关事项
(一)需住宿的学员请于9月9日前电话或微信联系宾馆联系人张锦林(13951804740)预订房间。逾期未预定的学员如遇酒店房间紧张则无法安排住宿。
(二)本期学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或不能按时报到,请于9月13日前在微信报名系统中自行注销即可。
(三)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涉疫地区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培训。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参训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江苏省苏康码和行程卡绿码。学员在参加培训之前需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检查。请在培训入场之前配合检测体温并使用洗手液进行手部消毒。培训过程中学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烧等身体不适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四)培训结束后,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放培训证书。
八、联系人
李宁宁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电 话: 010-84756913(兼传真)
张锦林 南京佳盛金陵酒店(宾馆联系人)
电 话:13951804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