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第5期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标记及运行管理要求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发布<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的公告》(2022年第21号),并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火力发电、水泥制造和造纸等行业正式施行。为推动以数据标记为主的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定技术体系尽快落地实施,进一步提高自动监测运行维护人员业务水平,我中心定于12月21日至23日举办“2022年第5期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标记及运行管理要求培训班”。本次培训采用网络直播授课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月21日9:00至12月23日
二、培训对象
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建设单位、设备第三方运维单位等相关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以数据标记为主的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定技术体系。
(三)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及实施要求。
(四)自动监控系统企业服务端日常操作管理。
(五)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标准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六)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八)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典型行业工况标记规则。
(九)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涉及常见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四、培训报名
(一)拟报名人员请关注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环评培训”或直接扫描通知下方的二维码(附后),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的形式进行报名。
(二)登录后填写或确认报名人员相应信息,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准确,以便于开具培训费发票及制作培训证书。培训费发票统一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同时发送至报名所填写的邮箱及手机号码。
(三)本次培训不再另行公布名单,报名成功后,可在微信报名系统“我的报名”中查询到报名成功的培训班。
五、培训有关费用
自愿报名参加,培训费3500元/人,确认报名成功后请于12月19日前完成汇款缴费。办理汇款成功后及时登陆微信报名系统确认发票信息。
六、相关事项
(一)培训登录
1.学员进入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的“环评培训”栏目,点击“直播培训”,进入“2022年第5期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标记及运行管理要求培训班”直播课堂(开班前1小时开通直播平台,学员可自行测试),并通过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登录直播平台。
2.学员可选择手机或电脑端在线学习,提前10分钟进入直播课堂,培训视频3天内可回看(电脑端下载链接:https://www.baijiayun.com/classroomdown/)。
(二)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放培训证书,并于7个工作日内寄出。
(三)汇款信息
学员可通过汇款或者支付宝的方式进行缴费,具体信息如下:
1.汇款账号
户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账号:320756012125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奥运村支行
2.支付宝二维码
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5期自动监测+姓名”。
七、联系人
刘水玲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电 话: 010-84756916(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