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3年8月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国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咨询服务机构及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我中心拟于2023年8月举办6期环境专题培训班。专题培训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培训结束后,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统一颁发培训证书。现将培训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期次
网上报名
时间
计划培训
时间
计划培训
地点/方式
2023年第7期碳排放政策解读及碳排放
核算、核查报告典型案例培训班
7月21日起
8月14日-17日
(8月14日报到)
江苏苏州
2023年第1期“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
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培训班
7月21日起
8月15日-16日
直播培训
2023年第2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境
管理培训班
7月21日起
8月21日-24日
(8月21日报到)
江苏苏州
2023年第2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培训班
7月21日起
8月22日-24日
直播培训
2023年第2期“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
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培训班
7月21日起
8月23日-25日
(8月23日报到)
江苏苏州
2023年第5期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培训班
7月21日起
8月28日-30日
直播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一)碳排放政策解读及核算、核查报告典型案例培训
1.《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2. 重点行业企业(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等)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核查要点及案例分析;
3.《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技术指南(试行)》文件解读;
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文件解读;
5.《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文件解读;
6.重点行业碳核查报告质量监管与执法要点及典型案例解析;
7.大型能耗企业碳资产管理模式分享。
(二)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培训
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解读及证后监管执法要点;
2.《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讲解;
3.排污许可证质量常见问题案例分析;
4.工业固废纳入排污许可的管理要求和填报、发证要点。
(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境管理培训
1.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境管理现状;
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0号) 解读;
3. 2020年以来案例查处公开情况、《关于深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内容相关要求;
4.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及电子督办机制、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及电子督办操作流程讲解;
5.双碳目标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回顾与展望;
6.焚烧炉热电偶温度测量原理及检查方法;
7.生活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设备建设、运行要求和常见问题;
8.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安全环保精细化管理;
9.垃圾焚烧企业先进环境管理经验分享(现场教学)。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培训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解读;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规范化讲解;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文件解读;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解析;
5.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执法监管工作要点讲解。
(五)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培训
1. 环境监理基础知识,主要介绍环境监理的概述、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制度、文件管理和工作方法等;
2. 输变电、水利水电、煤炭、交通等行业的案例及环境监理要点分析。
三、培训对象
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环保咨询机构、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监测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环保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等。
四、培训报名
1. 自愿报名参加。2023年7月21日开通报名通道,拟报名人员需先关注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登陆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扫描通知二维码(附后)后,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的形式进行登录报名。
2. 登录后浏览并确定需要报名参加的培训班,填写或确认报名人员相应信息,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准确。
3. 培训不再另行公布名单,报名成功后,可在微信报名系统“我的报名”中查询到报名成功的培训班。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4756913 84756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