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人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环评教学 > 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

关于举办2024年第1期企业自动监测守法合规实训培训班的通知

2024-05-04技术培训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4年5月培训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5月计划)安排,我中心定于5月13日至16日在山东省泰安市举办“2024年第1期企业自动监测守法合规实训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45月培训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5月计划)安排,我中心定于513日至16日在山东省泰安市举办“2024年第1期企业自动监测守法合规实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1.报到时间:51314:0020:00

2.培训时间:5149:001612:00

(二)培训内容

1.排污许可企业守法合规内容:

1)自动监控相关管理政策与发展趋势。

2.自行监测质控体系建设:

1)自行监测标准体系与规范文件解读;

2)手工监测数据的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相关典型案例讲解;

3)检验检测机构采样、样品交接、实验室分析、报告出具等全流程实训教学;

4)便携式监测设备日常使用讲解与实操。

3.污染源自动监测培训内容:

1)自动监测涉及标准规范文件的解读;

2)自动监测设备现场管理规范与实地训练指导;

3)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运维管理全流程实训操作;

4)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相关典型案例讲解;

5)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企业服务端日常使用操作指南与现场实操;

6)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深入解读与标记技巧;

7)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实践操作与典型案例讲解。

(三)培训对象

环境管理人员、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环保相关负责人和运维机构技术人员等生态环境从业人员。

(四)培训报名

1.自愿报名参加。2024423日已开通报名系统,拟报名人员请关注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环评培训或直接扫描通知下面的二维码(附后),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的形式进行报名。

2.登录后填写或确认报名人员相应信息,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准确,以便于开具培训费发票及制作培训证书。培训费发票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同时发送至报名时所填写的邮箱及手机号码。

3.本次培训不再另行公布名单,报名成功后,可在微信报名系统“我的报名”中查询到报名成功的培训班。

(五)培训地点与乘车路线

1. 地点:

住宿及报到地点:泰安金盛国际大酒店(地址:泰安市岱岳区高新区长城路617-1号,联系电话:19853895662

培训地点:固定污染源监控中心实训基地(山东省生态环境数治医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南天门大街3682号创意谷4号楼,联系电话:18553879376

2. 乘车路线

    泰安站:乘44/K44路公交车至南高新区政务大厅站即到酒店。泰安站距酒店约10公里,乘出租车约20元。

以上仅作参考,可自行查询规划路线。

(六)有关费用

1. 自愿报名参加,培训费3500/人,可通过汇款、支付宝、刷卡的方式进行缴费。确认报名成功后请于510日前完成汇款缴费。具体信息如下:

1)汇款账号

户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账号:320756012125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奥运村支行

2)支付宝二维码

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1期自动监测+姓名

2. 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参考标准为住宿费280/间·天(含早餐),餐费79/人·餐。宾馆可以刷卡结账。

二、相关事项

(一)需住宿的学员请填写“2024年第1期企业自动监测守法合规实训培训班宾馆房间预订回执”(见附件),并于510日前发邮件至huanjingshixun@163.com。逾期未发预订回执的学员如遇酒店房间紧张则无法安排住宿。

(二)本期学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或不能按时报到,请于512日前在微信报名系统中自行注销即可。

(三)培训期间如出现发烧等身体不适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四)培训结束后,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放培训证书。

三、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杜啸岩   

  : 010-84756777010-84756886

固定污染源监控中心实训基地      

  话:18553879376

泰安金盛国际大酒店     

  话:19853895662

附件:2024年第1期企业自动监测守法合规实训培训班宾馆房间预订回执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4429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