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罗源牛坑湾港口及加工物流区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公告
受生态环境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海洋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定于 2024年1月2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组织召开福建罗源牛坑湾港口及加工物流区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福建罗源牛坑湾港口及加工物流区填海工程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梅花村与新澳村之间,罗源湾北岸的牛坑湾内,工程用海总面积779.4570公顷,新增陆域形成面积720.0公顷。建设单位为福建罗源湾鲁能海港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陆域形成工程、护岸工程、青屿海岛修复工程及施工临时工程,不包陆域形成后的地基处理及陆上项目建设等内容。工程总计填方量4756.12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80.71亿元,计划工期约27个月。
二、听证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对该围填海工程环境影响分析的合理性、广泛性;
2.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
3.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的科学性、可信度;
4.周边海洋环境对该填海造地项目环境影响的接纳度。
三、报名参加听证方式
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员20名,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15日之前)向我中心或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报名参加听证,我中心将按规定审核申请人身份并告知审核结果。逾期报名人数不足时,我中心将采取邀请或推荐的方式确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和社区代表参加听证会。
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听证的,应于听证会举行前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报名参加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或组织盖章的听证代理委托书和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能够说明与建设项目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联系方式
1.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宣昊,010-84757026,010-84757030(传真);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1号楼417室,100012。
2.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郑晓,0591-87337821,0591-87337830(传真);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生态环
境局525办公室,350000。
五、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地点在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具体听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福建罗源牛坑湾港口及加工物流区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报名表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