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参与的《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正式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网 2023-03-17工作动态
历时四年,我中心参与编制的《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并于2023年8月1日实施。该《规范》基本延续了《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
历时四年,我中心参与编制的《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并于2023年8月1日实施。
该《规范》基本延续了《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90号)(以下简称《指南》)中对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和有关气体排放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安装、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又在此基础上对系统的技术性能、监测站房、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要求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2018年10月,我中心受执法局委托牵头承担《指南》的编制工作。任务下达后,我中心立即召集协作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编制组,并制定了详细的技术指南编制计划与任务分工。编制组查询和整理国内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提炼了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中的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收集了国内主要厂商仪器的技术指标、运行和维护方式,并对应用相对成熟的地市开展实地调研。
经多次专家研讨、内部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指南》于2020年3月正式发布,同年,我中心参与了由生态环境部监测总站牵头的《规范》编制工作。相较于《指南》,《规范》增加了对系统技术性能、调试检测和技术验收的要求,对于管理、运维都更具指导意义,有利于标准的实施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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