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合创优品家具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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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合创优品家具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合创优品家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高新区兴隆三街1号之二 |
编制单位 | 广东东曦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技改完成后年产五金台架5000套、板式台架4000套、油漆班台2000台、椅子30000套、沙发3000套、文件柜2000套、屏风30000套,自行生产铝合金压铸件600吨、新铝合金压铸件120吨,全部用于五金台架的生产,不外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使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内容 | 污染源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废气 | 脱模有机废气 | 项目压铸房为相对密闭车间,压铸房内废气通过集气罩+整室负压进行收集,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由23m高排气筒G8排放 | 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金属烟尘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与《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 修披锋、震光、抛光粉尘 | 项目抛光房均为相对密闭车间,抛光房内废气通过抽风形成室内负压进行收集后,与现有五金加工打磨粉尘一起经废气处理设施由23m高排气筒G530排放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限值中的严者 | 压铸天然气燃烧废气 |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现有项目固化炉燃烧天然气废气、固化有机废气由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G533)排放 | 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严者; |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的严者 | 食堂油烟废气 | 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通往23m高排气筒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废水 | 新增生活污水 |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噪声 | 生产机械设备噪声 | 利用减震,厂房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 | 项目西南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的要求;东南、西北、东北厂界可达到3类标准的要求。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一般固体废物 | 集中收集后外售 | / | 危险废物 | 分类收集,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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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