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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凤环评【2023】1号关于《凤阳明都石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凤阳县临淮关镇路网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3-01-10环评公示
凤环评[2023]1号
关于《凤阳明都石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凤阳县临淮关镇路网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凤阳明都石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凤阳明都石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凤阳县临淮关镇路网建设项目环
凤环评[2023]1号
关于《凤阳明都石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凤阳县临淮关镇路网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凤阳明都石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凤阳明都石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凤阳县临淮关镇路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现批复意见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环发〔2020〕7号)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理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要求,我局同意凤阳明都石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凤阳县临淮关镇路网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的内容建设。
二、凤阳明都石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工作,手续齐全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三、请凤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请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加强项目督查。对在告知承诺书中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行为,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月10日

抄送:凤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凤环评【2023】1号关于《凤阳明都石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凤阳县临淮关镇路网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的批复2023.1.10.pdf明都石英产业临淮关镇路网建设项目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2023.1.10 (2).pdf1凤阳县临淮关镇路网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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