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意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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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意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意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高新区凤岗工业园达利路15号金鑫祥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车间五 |
编制单位 | 深圳市瑞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成后年产汽车底护板250万片、前舱装饰罩100万片、ABC柱100万片、通风窗饰板250万片、侧裙50万片、轮眉50万片,合计800万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租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内容 | 污染源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废气 | 注塑废气 | 项目各注塑设备上方处设置集气罩,通过软质垂帘四周围挡进行废气收集,废气经“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放口DA001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浓度污染物限值,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内VOC 排放标准限值。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冷却水 |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 噪声 | 设备运行噪声 | 基础加固,加装隔震垫等措施。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 (2)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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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