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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关于《安徽兴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车用密封制品、50万套滚压制品、50万套空气弹簧减震系统生产线项目(一期)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3-03-21环评公示
凤环评[2023]14号
关于《安徽兴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车用密封制品、50万套滚压制品、50万套空气弹簧减震系统生产线项目(一期)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安徽兴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安徽兴宇汽
凤环评[2023]14号
关于《安徽兴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车用密封制品、50万套滚压制品、50万套空气弹簧减震系统生产线项目(一期)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安徽兴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安徽兴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车用密封制品、50万套滚压制品、50万套空气弹簧减震系统生产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现批复意见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环发〔2020〕7号)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理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要求,我局同意安徽兴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车用密封制品、50万套滚压制品、50万套空气弹簧减震系统生产线项目(一期)按照《报告表》的内容建设。
二、安徽兴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工作,手续齐全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三、请凤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请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加强项目督查。对在告知承诺书中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行为,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2月14日







抄送:凤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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