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市鑫东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只动力电池铝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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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肇庆市鑫东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只动力电池铝壳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市鑫东达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新区工业大街4号广东省斯力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C、D座 |
编制单位 | 广东中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动力电池铝壳3000万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租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内容 | 污染源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废气 | 压力机冲切铝壳时粉尘附着于含油铝屑上,起尘量极少。项目所配备的磨床、铣床、车床仅根据生产需求调整五金模具规格时使用,由于购置时已设计好五金模具尺寸,营运期间极少对五金模具进行加工调整,起尘量极少。 | 废水 | 清洗废水 | 项目需对水洗槽中清洗水整槽处理,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蒸发冷凝水回用于生产。浓缩废液经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标准。 | 生活污水 |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 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噪声 | 设备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定期维护。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2)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交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 (3)废清洗剂包装桶交供应商回收利用。 | (4)危险废物: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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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