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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200万吨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3-05-17环评公示
《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200万吨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
《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200万吨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200万吨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一、报告书信息公示说明
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凤阳县大庙镇拟投资建设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200万吨露天采矿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开采玻璃用石英岩矿200万t/a,服务年限15年(含基建期)。矿山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矿山采用爆破开采工艺,爆破开采采用深孔微差爆破,机械铲装,由自卸式汽车运输至产业园加工厂。项目已在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文号为滁经信函[202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群众、团体组织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关于该项目的意见看法。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凡工
联系电话:19955075969
Email:fancc@csgholding.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895595485
Email:1659685681@qq.com
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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