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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200万吨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3-04-27环评公示
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200万吨露天采矿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相
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200万吨露天采矿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现将项目进行网上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200万吨露天采矿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投资总额:107755.99万元;
(5)采矿方法: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
(6)建设地点:矿区位于安徽省凤阳县大庙镇,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28′15.30″,北纬32°43′14.38″;
(7)采矿规模:200万t/a玻璃用石英岩矿;
(8)矿区总面积:0.3483km2;
(9)服务年限:15年(含基建期)。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文末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至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查阅。联系人:凡工。联系电话:19955075969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文末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19955075969或发送邮件至fancc@csgholding.com发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或建议。附件1安徽南玻硅谷明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年产200万吨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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