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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广东海业汽配有限公司汽车滤清器、雨刮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2023-05-24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海业汽配有限公司汽车滤清器、雨刮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海业汽配有限公司汽车滤清器、雨刮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联系电话:0758-3646618

传    真:0758-36465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海业汽配有限公司汽车滤清器、雨刮器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海业汽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肇庆高新区古北路1号

编制单位

广东中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成后年产滤清器产品1572万个,雨刮器产品50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通过定时洒水、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等措施达标排放;施工期间生活废水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单位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加强设备维护,可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施工固废定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处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切实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内容

污染源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废气

滤清器车间注塑、破碎废气

取件出口上部设置伞形集气罩,经“高效生物滴滤塔+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界执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MDI无组织参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表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滤清器车间发泡废气

发泡工段采取封闭廊道设计,除出入口封闭,上设抽风设备对废气进行收集。经“高效生物滴滤塔+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滤清器车间胶粘废气

烘房除进出口外密闭生产,上设收集设施。废气经“高效生物滴滤塔+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NMHC),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应执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NMHC)。

滤清器车间喷粉、固化废气

固化轨道除出入口及排气筒外全线密闭。废气经“高效生物滴滤塔+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喷粉线除出入口外全线密闭,内置滤芯过滤后1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印刷废气(UV油墨60kg/a)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滤清器车间纸芯烘炉和喷粉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

15m排气筒DA012高空排放。

固化工序使用的能源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要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

雨刷车间炼胶、硫化废气

密闭作业间内设置集气管进行负压收集经“高效生物滴滤塔+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

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及厂界标准要求。

雨刷车间喷粉、固化废气

固化轨道除出入口及排气筒外全线密闭,废气经“高效生物滴滤塔+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15mDA007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NMHC),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应执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NMHC)。

喷粉线除出入口外全线密闭,内置滤芯过滤后经15mDA008排气筒高空排放。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雨刷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

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化工序使用的能源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要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

食堂油烟

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在宿舍楼顶22.5mDA09高空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废水

生活污水

一般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工业废水

经自建污水站“细格栅、气浮、强氧化、混凝沉淀、过滤、超滤”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工业废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噪声

机加工设备、成型机、油压机、空压机、风机、水泵、冷却塔等

合理布局,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企业厂界北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的要求,其余方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收集运走;

2.一般固废:废胶条,废钢材,废滤纸,废包装材料存放于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HW49),胶粘剂等原料的废桶(HW49),污水站污泥(HW17),废白矿油(HW08),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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