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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安徽火凤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4万吨微晶玻璃智能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3-06-13环评公示
安徽火凤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4万吨微晶玻璃智能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3年6月13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
安徽火凤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4万吨微晶玻璃智能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3年6月13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0-2226169    通讯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年产5.4万吨微晶玻璃智能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滁州市凤阳县经开区区
建设单位 安徽火凤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安徽中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经开区,在厂区内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并新建深加工生产车间,建设年产5.4万吨微晶玻璃智能生产线项目,项目计划占地面积41000平方米,包括厂房、仓库及附属配套设施。新建一条单座日产150吨微晶玻璃窑炉及智能生产加工相关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5.4万吨微晶玻璃的生产规模,
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4月17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可行;项目实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各种污染物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因此,本评价认为,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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