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领誉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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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肇庆领誉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领誉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新区文德一街5号 |
编制单位 | 广东恒瑞亿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现由于生产发展需要,拟在保持原有生产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利用原有2个产品调配池(调配池原规划用于现有项目产品的稀释调配,由于现有项目生产的产品较为稳定,不再需要调配,因此,造成2个产品调配池目前为空置状态)作为扩建项目的生产设备,采购市场上固态的成品聚合氯化铝、乙酸钠和葡萄糖,通过稀释加工为液态的聚合氯化铝溶液、乙酸钠溶液和复合碳源溶液,扩建规模为年产聚合氯化铝溶液10万吨、乙酸钠溶液5万吨、复合碳源溶液5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使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内容 | 污染源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废气 | 投料粉尘 | 拟对调配池C1投料工位上设置一个半密闭型粉尘收集罩,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点排放限值。 | 厨房油烟 | 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P2排气筒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饮食单位的要求。 | 废水 | 调配池清洗废水 | 分类收集后经废水回收池沉淀处理后,取废水回收池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水回收池沉渣需定期清理,经压滤后污泥交专业单位处理,滤液重新进入废水回收池,继续沉淀。 | /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噪声 | 生产设备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布袋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复合碳源生产;回收水池沉渣污泥交专业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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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