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润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包装材料研发制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联系电话:0758-3646618
传 真:0758-36465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润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包装材料研发制造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润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新区大旺大道31号中安产业园C7栋厂房3楼 |
编制单位 | 深圳市瑞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购买中安产业园已建成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占地面积11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136平方米,项目所在厂房为一栋六层厂房,项目位于第三层,其余楼层目前为空厂房。项目建成后年产EPE包装材料350吨/年(其中EPE分切产品50吨、吹膜产品3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租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 污染源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废气 | 吹膜废气 | 项目各工序均设置在密闭空间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采用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废气 | 印刷废气 | 印刷工序产生的NMHC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 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刷工序产生的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Ⅱ时段平版印刷排放限值。 | 废气 | 切袋/开料、分切、热封粘合工序废气 |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废水 | 喷淋废水 |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循环池废液。更换废液拟交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置。 | 生活 污水 |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噪声 | 生产 车间 噪声 | 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固体废物 |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包装废料,收集后交有能力的公司回收处置。 (3)危废: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液;擦拭印刷机用的废抹布;使用水性油墨产生的废包装桶;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交由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仓库,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仓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 |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