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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工业智能化设备(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2023-10-02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工业智能化设备(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工业智能化设备(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联系电话:0758-3646618

传    真:0758-36465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工业智能化设备(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赫尔德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肇庆高新区凤岗工业园凤岗西街东面、唯品会二期北面

编制单位

肇庆一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成后年加工生产工业智能设备100套、工业控制系统500套、机械零部件50000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通过定时洒水、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等措施达标排放;施工期间生活废水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单位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加强设备维护,可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施工固废定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处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切实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内容

污染源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废气

喷漆、烘干废气

项目设置1个密闭全自动喷漆房和1个密闭烤漆房(电能),调漆有机废气、喷漆有机废气、漆雾和臭气浓度经抽气系统抽气引至自带的“水帘柜”处理后同烘干废气经抽气系统收集后统一采用“生物滴滤塔+干式过滤器(除湿)+二级活性炭”(TA002)处理装置集中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达标排放。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焊接烟尘

采取移动式烟尘净化设备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机加工粉尘和喷砂粉尘

机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喷砂工序在完全密闭的室内进行,留有废气排放口,采用管道与设备排放口直连,废气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由于铁屑粉尘的颗粒较大,沉降能力较好,同时加工过程需要添加少量切削液,打磨件湿度较高。约90%在操作区域附近沉降,沉降后的粉尘经清扫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只有约10%的金属粉尘扩散到大气中形成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淬火废气

呈无组织排放,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呈无组织排放,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呈无组织排放,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机加工油雾

呈无组织排放,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厨房油烟

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标准

废水

生活污水

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清洗废水

使用超声波清洗机进行清洗,定期补充新鲜水,清洗废水每月更换2次,作危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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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帘柜废水

经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每3个月更换一次作危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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淬火间接水冷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噪声

生产车间

减震、隔声等措施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

2.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沉降回收的金属粉尘集中收集后委托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处理。

3.危险废物:水帘柜更换废水(HW49)、生物滴滤塔更换水(HW49)、漆渣(HW12)、废活性炭(HW49)、废润滑油(HW08)、废含油抹布(HW49)、废淬火油(HW08)、清洗废水(HW08)交由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用于原始用途。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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