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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红墩子矿区红四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2023-12-03环评公示
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红墩子矿区红四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公示

红四煤矿属于红墩子矿区内的规划矿井,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东约30km处,行政区划隶属银川市兴庆区管辖。矿井北部以贺兰山
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红墩子矿区红四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公示
 
红四煤矿属于红墩子矿区内的规划矿井,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东约30km处,行政区划隶属银川市兴庆区管辖。矿井北部以贺兰山公路留设的保护煤柱边界为界,南边以红墩子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批复的范围为界,东部以±0m水平线为界,西部以10号煤隐伏露头为界,东西长约3.64~5.24km,南北宽约4.62km,面积22.3005km2。矿井于2012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开始联合试运转,2022年1月正式投运,目前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根据国家发改委2022年10月发布的《关于增列一批保供煤矿的通知》,红四煤矿被列为保供煤矿,现状生产能力240万t/a,为缓解煤炭供应紧张局势,自治区发改委以《关于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红四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批复》(宁发改能源(管理)审发〔2023〕69号)同意红四煤矿生产能力由240万t/a核增为300万t/a,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37号)对矿井运行产生的实际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红墩子矿区红四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红墩子矿区红四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进行公示,请进入下方链接获取报告内容。
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uvAi9jphUW6oR38wM-pUg
提取码:rxgv
建设单位名称: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红墩子矿区红四煤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戴总/13629594922/33113305@qq.com
环评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工/0951-3060817/5173464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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