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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凤阳县刘府镇南湖种养殖结合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3-12-05环评公示
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凤阳县刘府镇南湖种养殖结合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

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陈圩村南湖组下坎南实施“凤阳县
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凤阳县刘府镇南湖种养殖结合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

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陈圩村南湖组下坎南实施“凤阳县刘府镇南湖种养殖结合循环农业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繁殖舍、育肥舍、公猪舍、隔离舍等15000平方米,新建配套基础设施1000平方米及环保配套设施及1200头母猪10000头育肥猪;动禽蛋白加工利用;饲料加工利用。
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合肥清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初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凤阳县刘府镇南湖种养殖结合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请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总
联系电话:15155056140
环评机构名称:合肥清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工
联系电话:18326120513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表(1).doc征求意稿正文-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凤阳县刘府镇南湖种养殖结合循环农业建设项目(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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