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天然气管网工程广丰支线延长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 发布时间:2024-01-11
项目名称:省天然气管网工程广丰支线延长线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流源阀室:(E118°10′37.499″,N 28°31′56.353″),广丰燃气门站:(E118°11′24.833″, N28°29′8.687″)。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次在原拟建门站位置新建流源阀室,流源阀室拟建于流源村省道S201东侧,项目总占地面积1429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昌南新城抚生路6666号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15979302012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西泽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高铁经济试验区文博园11层
联系人:苏工 电话:15579336616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LvGmqgBeeMbOv55O_4rnw?pwd=iw4c
提取码:iw4c。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公众需要反馈意见,可到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填写公参调查表,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任何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日期: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