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商用车关键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环评公示
北汽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商用车关键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商用车关键零部件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新增用地面积496亩,新增总建筑面积213126.245m2,新建冲压厂房、焊装厂房、涂装厂房、车身装配车间、检测调试车间、危废库、油化库、倒班楼、研发楼、员工中心、用户体验中心等建筑物以及综合站房、污水站等辅助用房,新增总建筑面积213126.245m2;项目利用原厂区内现有试制车间、综合楼、RDC车间、研发中心等建筑物,利旧总建筑面积56150.23m2;购置喷漆机器人、冲压线、车身机器人等主辅设备1935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商用车关键零部件产品8万套的生产能力(主要为H5-E、M4-E、M4等系列中、重型商用车零部件)。本项目新增员工2033人,年工作日250天,两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4000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现状
通过现状监测与调查,区域内地表水、大气、噪声、土壤、地下水、底泥质量较好,基本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二)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
(1)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厂区雨水依托雨水排口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前处理废水、电泳水洗废水等工艺废水,模具原料清洗、脱脂及水洗废水经气浮处理后与电泳及水洗、湿打磨、离线打磨、点修室、擦净室、输调漆输漆温控、化验间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地面保洁废水、反冲洗废水、锅炉强排水和初期雨水一同进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长江(常州段);制纯水产生浓水水质简单,回用于生活(冲厕);硅烷及水洗废水经含氮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2)废气
本项目电泳工段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电泳工段捕集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一根25m高排气筒(1#)排放;本项目涂胶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收集收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2#)排放;中涂烘干、面漆烘干、套色漆烘干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收集收经1套“RTO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7m高排气筒(3#)排放;中涂喷漆、流平,色漆喷涂、色漆闪干、罩光清漆喷涂、流平,套色漆喷涂、流平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收集收经1套“过滤棉+沸石转轮浓缩+RTO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7m高排气筒(3#)排放;点修补废气、调漆废气、喷蜡废气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7m高排气筒(3#)排放;喷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均通过干式过滤棉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底盘喷漆、流平、烘干、调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一套“过滤棉+沸石转轮浓缩+RTO”处理后,通过1根37m高排气筒(4#)排放;喷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均通过干式过滤棉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污水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均收集后经一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6#)排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7#)排放;天然气燃烧机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过25m高排气筒(5~12#)排放;热水锅炉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过25m高排气筒(13~15#)排放。
(3)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废包括: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普通包装材料、废砂纸、废RO膜、废纱布、废蓄热陶瓷外售综合利用;脱脂、硅烷、电泳槽渣(HW17:336-064-17)、电泳废过滤芯(HW13:900-015-13)、漆渣及过滤纸盒(HW12:900-252-12)、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洗枪废液(HW06:900-404-06)、污水站污泥(HW17:336-064-17)、蒸发浓缩液(HW11:900-013-11)、废润滑油(HW08: 900-249-08)、沾染危化品的废抹布、手套、拖把(HW49:900-041-49)、废沸石(HW49: 900-041-49)、废包装桶/罐(HW49:900-041-49)、废RO膜(HW13:900-015-13)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4)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高噪声源经过消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东、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以及叠加现状值后的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以及叠加现状值后的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三)影响预测
① 地表水
本项目雨污分流,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含氮生产废水经厂内含氮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综合废水经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排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无外排。
②废气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分析:①本项目正常排放下的甲醇、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颗粒物、SO2、NOx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10%,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认为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②在非正常情况下废气污染物对外环境影响程度比正常工况有所增加,因此需要避免事故发生,加强预警,同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及时更换易损部件,确保废气治理措施的正常运转。③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建成后卫生防护距离为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为焊装车间及危废暂存间边界外扩50m、涂装车间、总装车间(车身装配车间)以及污水站边界外扩100m形成的区域包络线,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该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③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源经过消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东、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以及叠加现状值后的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以及叠加现状值后的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故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各种固废经合适的处理处置后,确保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三、能承受一定的环境风险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事故泄漏状态下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盐酸包装桶发生泄漏时,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到达毒性终点浓度-1的最远影响距离为70m、到达毒性终点浓度-2的最远影响距离为140m,事故源影响距离范围内下风向无大气敏感目标;二甲苯泄漏后最大浓度均小于毒性终点浓度限值,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在假定的废气事故情况下,经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所造成的环境风险事故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该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特别是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拟建地建设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报告书查询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日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⒊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网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北汽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韶山路18号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18651986530
评价单位: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9-8128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