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人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项目公示 > 环评公示

环评公示

银川市东苑油品经销有限公司如意湖油气站改扩建项目

第一环评网 2024-04-14环评公示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 发布时间:2024-04-01 项目名称:银川市东苑油品经销有限公司如意湖油气站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银川市东苑油品经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验收单位: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开工日期:2023年9月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    发布时间:2024-04-01    

项目名称:银川市东苑油品经销有限公司如意湖油气站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银川市东苑油品经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验收单位: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

开工日期:202391日

竣工日期:2024115

建设内容:银川市东苑油品经销有限公司如意湖油气站改扩建项目属三级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为扩建项目,建设3具单罐容积均为30m3SF双层卧式埋地汽油储罐(92#2具、95#1具);3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92#、95#各2枪);1台总水容积18m3CNG车载瓶组拖车,1台子站压缩机,1台储气瓶组(水容积5.2m3,高:中=1:3),1台CNG卸气柱,2台CNG双枪加气机,1台CNG四枪加气机及站房等。

变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根据上述原则,结合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通过查阅工程设计图件、施工资料和相关文件以及现场调查,对本次验收的储能站区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进行逐项梳理,此外,根据2020年12月13日生态环境部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对项目现场调查情况与《清单》中涉及的内容进行逐一梳理有关重大变更的界定,本次竣工环保验收对项目是否涉及重大变动进行了逐条对比分析,经分析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手续审批情况:2023年8月银川市东苑油品经销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银川市东苑油品经销有限公司如意湖油气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8月11日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贺审服(综)发〔2023〕40号《关于银川市东苑油品经销有限公司如意湖油气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项目进行环评批复。

验收结论: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各项要求,项目无重大变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目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项目建有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设有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本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均能满足环保验收要求,具备可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日期:202441日至2024429日,共计20个工作日。

验收意见.pdf

正文-银川市东苑油品经销有限公司如意湖油气站改扩建项目-报批.pdf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