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人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项目公示 > 环评公示

环评公示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9.5平方米电窑炉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4-04-27环评公示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9.5平方米电窑炉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4月27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9.5平方米电窑炉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4月27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0-2226169    通讯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9.5平方米电窑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滁州市凤阳县经开区
建设单位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安徽知青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位于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范围内,拟对现有水晶玻璃生产线中的9.5平方米电窑炉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综合技术改造,将现有的9.5平方米电窑炉改造为27平方米,改造完成后该电窑炉(以下简称3#电窑炉)形成6条高档玻璃制品生产线,日产高档玻璃制品80吨/天。
公众参与情况 2024年4月1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修复,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造成影响较小。因而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