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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常州纺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各类喷丝板4500万孔搬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2-08-29环评公示
常州纺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各类喷丝板4500万孔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各类喷丝板4500万孔搬迁项目2、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常兴科技以东、华山

常州纺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各类喷丝板4500孔搬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各类喷丝板4500万孔搬迁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常兴科技以东、华山中路以西、河海西路以南、常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区三井基地以北地块

3、建设单位:常州纺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4、项目性质:新建(搬迁

5、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位于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常兴科技以东、华山中路以西、河海西路以南、常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区三井基地以北地块内自有厂房,实施企业整体搬迁项目,新厂区占地面积21508平方米,厂房总建筑面积20841平方米。本项目利旧设备包含加工中心、台钻、毛细孔冶具工作台、车床等主辅设备292台(套),新购置全自动激光切割机、全自动数控剪板机、全自动数控折弯机、全自动数控转塔冲床、辊圆机、氩弧焊机、螺柱焊机、角磨机及辅助设备等设施设备166台(套),共计各类生产设施设备458台(套),预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各类喷丝板(喷丝模具)4500万孔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评价

通过现状监测与调查,区域内地表水、大气、噪声、土壤、地下水总体质量较好,基本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2、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厂区按照雨污分流制设计、建设,厂内雨水、污水分别设置收集管网进行分开收集。本项目综合废水达到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接管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长江;雨水经区域污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河流,均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区域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2废气

本项目废气通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根据占标率计算,本项目大气工作等级为二级,本项目各废气因子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不改变区域环境空气级别。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本项目以车间一为界设置100 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核实,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不得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建设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以避免环境纠纷。在企业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当地公众对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在建设单位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风险值在可接受范围内;经济损益具有正面效应。

3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时固废全部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在收集、贮存和处置中对周围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在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之后,项目各厂界的预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

5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针对各类地下水污染源都做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减轻因项目建设对地下水产生的影响。故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在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的现状功能。

6土壤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污染物均有妥善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则各种污染物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均处于可接受范围。

7环境风险影响结论

常州纺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厂内危险物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一旦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对周围环境影响有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应在加强管理和严格规范操作,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小,风险可防控。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常州纺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常兴科技以东、华山中路以西、河海西路以南、常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区三井基地以北地块

3联系人:经理

4联系电话:13775010636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项目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常州赛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绿园1407

3联系人:周工

4联系电话:0519-85785836

5邮箱:czsailan@163.com

五、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询方式

1网络链接http://www.czxecc.com/shownews.asp?id=815

2、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七、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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