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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安徽敏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高白玻璃容器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2-09-20环评公示
安徽敏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高白玻璃容器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2年9月22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安徽敏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高白玻璃容器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2年9月22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0-2226169    通讯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化妆品高白玻璃容器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滁州市凤阳县刘府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单位 安徽敏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占地面积100亩,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包括新建标准化厂房,综合楼,安装电熔炉2台、配套全自动行列制瓶机10台套及辅助设备、全自动注塑机20台、全自动喷涂及UV线各一条、全自动印刷设备30台。计划总投资35000万元,形成年产3.6万吨化妆品高白玻璃容器,1500吨配套塑料瓶盖及喷头的产能。
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7月27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安徽敏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高白玻璃容器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可行;项目实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各种污染物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因此,本评价认为,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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