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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安徽省东晟铝型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铝型材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2-09-02环评公示
安徽省东晟铝型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铝型材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2年9月2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
安徽省东晟铝型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铝型材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2年9月2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0-2226169    通讯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安徽省东晟铝型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铝型材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凤阳循环经济产业园镇
建设单位 安徽省东晟铝型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凤阳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占地面积50亩里,计划建设挤压时效生产线,氧化电泳生产线,粉末喷涂生产线,形成年生产能力2.5万吨新型铝型材。
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7月4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安徽省东晟铝型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铝型材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安徽凤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用地及产业规划。项目建设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要求。
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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