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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关于肇庆高新区新取水口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核的公示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2022-10-14环评公示
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备注1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肇庆高新区新取水口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核意见的函肇环高新函〔2022〕7号2022-10-10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备注

1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肇庆高新区新取水口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核意见的函

肇环高新函〔2022〕7号

2022-10-10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

大旺堤围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肇庆市司法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联系电话:0758-3646618 传      真:0758-3646550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肇庆高新区新取水口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核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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