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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九江港星子港区沙山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拟批准公示

2022-10-21环评公示
九江港星子港区沙山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3 13:4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信息类别:

九江港星子港区沙山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3 13:45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8-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216897
  • 责任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九江港星子港区沙山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815日-20228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8792058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332000)

项目名称

九江港星子港区沙山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星子镇沙山村,距上游都九高速鄱阳湖二桥约4.4km,码头中心地理坐标:E116°1′19.97″,N29°23′13.43″

建设单位

庐山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南昌新创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拟建5个2000吨级泊位,其中2个件杂泊位、3个散货泊位(结构兼顾 5000 吨级),吞吐量为1250万吨/年,全部为出口。其中散货1140万吨/年,件杂货110万吨/年。占用岸线530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估算模式计算,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项目位于达标区,采用AERMOD模型进行进一步预测。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新增污染源各预测因子(TSP)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拟在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TSP)小时平均质量浓度、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与年平均质量浓度分别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散货堆场、泊位、卸车间以及7个转运站均需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卫星地图测量,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点,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泊位冲洗废水、泊位初期雨水、陆域初期雨水、廊道转运站冲洗废水、堆场喷淋废水经厂区含尘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大部分循环使用,剩余的外排,到港船舶油污水、陆域机修车间油污水、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到港船舶生活污水和陆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水统一执行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报告书分析,该污水处理厂能够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项目噪声经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码头厂界东面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区标准要求,其余三面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废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船舶生活垃圾、陆域生活垃圾、废机油、含尘污水站剩余污泥、含油抹布手套、油污水站剩余污泥等。本项目不接纳到港船舶产生的任何危险废物。到港船舶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相关海事主管部门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交有资质单位运输和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油污水处理站的浮油和污泥在陆域危废暂存间贮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有效处理、处置措施处理后,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五)生态环境分析

建设单位委托九江市农业科学院编制了《九江星子港区沙山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对鄱阳湖重要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取得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的审查意见;工程施工及运营产生的人为扰动会对主要保护对象产生直接或间接的负面影响,报告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生态修复、水生生态监测、增殖放流和江豚保护等生态保护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在充分落实环保措施及报告中提出的保护和补偿措施的前提下,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这些不利影响,不会对工程水域的水生生物及其生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六)环境风险分析

报告书提出以下措施来规避环境风险:建议加强船舶指挥管理预防船舶溢油事故发生,严格规范码头作业规程,做好船舶接纳污水和泊位各类废水的收集防止污水等污染物泄漏至鄱阳湖,项目投产前应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设置应急指挥小组,明确职责,配备足够的风险救援应急物资,并配备一定的水生生物救护人员。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项目码头泊位冲洗废水、泊位初期雨水、陆域初期雨水、廊道转运站冲洗废水、堆场喷淋废水经收集进入1#含尘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混凝沉淀+过滤”,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水质要求后大部分回用于厂区内码头平台、货棚、仓库冲洗、厂区除尘喷雾及绿化用水,剩余的经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到港船舶油污水、流动机械冲洗废水和陆域机修车间油污水经收集进入2#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隔油池+混凝沉淀池+气浮处理”,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到港船舶生活污水和陆域生活污水经候工楼附近的化粪池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鄱湖高新科技项目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散货装卸、转运、运输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设置封闭散货堆场(堆场内喷淋降尘)、封闭转运站(转运站内设干雾抑尘)、封闭输送廊道、封闭卸车间、装卸机械设置挡风板+干雾抑尘等一系列措施控制粉尘排放量;另外通过选择含硫量低的柴油、降低辅机运转符合、设置岸电设施等控制到港船舶污染物排放;项目粉尘及到港船舶废气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排放标准限值。

(三)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进一步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陆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油污水处理站的浮油和污泥在陆域危废暂存间贮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为50.84m2,可容纳本项目危废量,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贮存设施设计原则、危废堆放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库房密闭,防风、防雨和防晒,地面作防渗处理,贮存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含铁杂物、含尘污水站的剩余污泥经压滤后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暂存,按一般固废方式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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