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公告
受生态环境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海洋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定于2022年11月9日组织召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采用“线下+线上”会议形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陆域形成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填海工程(吹填、吹填区外部围堤和内部隔堤)、防波堤工程、港池及内航道疏浚工程,不包括地基处理、码头、堆场和外航道及锚地建设。本工程填海造地用海568.1609公顷(全部为新增填海),防波堤(非透水构筑物)用海96.3281公顷。本次评价对象工程总投资约171亿元,计划工期约6.5年。
二、听证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工程环境影响分析的合理性、广泛性;
2.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
3.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的科学性、可信度;
4.周边海洋环境对工程环境影响的接纳度。
三、报名参加听证方式
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员20名,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27日之前)向我中心或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报名参加听证,我中心将按规定审核申请人身份并告知审核结果。逾期报名人数不足时,我中心将采取邀请或推荐的方式确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和社区代表参加听证会。
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申请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报名参加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或组织盖章的听证代理委托书和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能够说明与建设项目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联系方式
1.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张乾,010-84757032,010-84757030(传真);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迪蒙综合楼2楼203室,100012。
2.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虞丹君,0580-2060087,0580–2024757(传真);
浙江省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东2号楼506室,316021。
五、会议时间和线下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在浙江省舟山市,具体听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报名表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