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2-11-02环评公示
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的环
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的环
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凤阳经济开发区凤翔大道和独山大道交口西南角
项目概况: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凤阳经济开发区拟投资建设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00万元,2022年8月11凤阳县发展改革委对项目进行备案,备案号为2208-341126-04-01-744232。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龙生
联系电话:18551926262
三、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51-6267529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环境评价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和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附件1 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公众意见表.doc
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凤阳经济开发区凤翔大道和独山大道交口西南角
项目概况: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凤阳经济开发区拟投资建设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00万元,2022年8月11凤阳县发展改革委对项目进行备案,备案号为2208-341126-04-01-744232。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龙生
联系电话:18551926262
三、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51-6267529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环境评价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和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附件1 凤阳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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