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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安徽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破碎加工3万吨废旧矿泉水瓶及生活塑料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2-12-12环评公示
安徽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破碎加工3万吨废旧矿泉水瓶及生活塑料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2年12月12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
安徽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破碎加工3万吨废旧矿泉水瓶及生活塑料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2年12月12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0-2226169    通讯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安徽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破碎加工3万吨废旧矿泉水瓶及生活塑料项目
建设地点 滁州市凤阳县西泉镇
建设单位 安徽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合肥华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凤阳西泉镇,购置开包机、吹瓶机、脱标机、破碎机、清洗池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年回收破碎加工3万吨废旧矿泉水瓶及生活塑料。
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11月18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对区域环境造成影响较小。因而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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