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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凤阳县春东矿业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石英砂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3-04-23环评公示
凤阳县春东矿业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石英砂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3年4月23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凤阳县春东矿业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石英砂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3年4月23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0-2226169    通讯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年产70万吨石英砂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滁州市凤阳县大庙石英产业园
建设单位 凤阳县春东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凤阳县大庙石英产业园,拟投资20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进行技改,淘汰现有硅微粉石英砂生产线和铸造石英砂生产线,新增20台水碾,项目技改完成后,产能不变,全厂可形成年产70万吨石英砂(其中精制石英砂55万吨、烘干石英砂15万吨)的生产规模。
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4月19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可行;项目实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各种污染物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因此,本评价认为,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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