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市知己酒业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米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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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肇庆市知己酒业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米酒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市知己酒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肇庆市肇庆高新区迎宾大道17号厂房A栋 |
编制单位 | 深圳市博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年产400吨米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租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内容 | 污染源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废气 | 车间异味气体(来自发酵异味、摊凉、蒸馏过程异味、酒糟暂存过程散发异味) | 酒糟做到“日清日运”,杜绝酒糟在厂区内堆存;发酵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发酵罐密闭等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扩、改二级标准。 | 污水处理站恶臭 | 污水处理站均采用半地埋式设计,地面上仅设置设备操作间,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均加盖板密闭并埋于地下,定期喷洒除臭剂。 | 废水 | 生产废水(来自浸泡、蒸煮、洗瓶、清洗工序) | 经“格栅→调节池→混凝反应槽→沉淀→厌氧池→缺氧池→(曝气)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清水池”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及修改单表2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 | 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 | 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间接冷却水 |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排放。 | | 生活污水 |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 | 噪声 | 生产设备 | 对设备加强减振措施,减震垫、降噪措施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1.员工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公司,污水处理站的污泥拟将其收集后外售给其他相关资源回收公司;酒糟每天清理,收集后外售有机肥生产厂家。 | 3.废润滑油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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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