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优博校培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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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优博校培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优博校培家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高新区明珠路澳华铝业有限公司挤压车间四自编8号 |
编制单位 | 广东东曦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年生产钢柜5万套、椅子3万张、沙发3000张、屏风3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租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内容 | 污染源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废气 | 固化废气 | 固化炉为隧道式烘干炉为,采用隧道炉内部设排气管进行抽风收集,为保证隧道炉内热空气不被大量吸出,同时在进出口安装集气罩进行抽风收集,固化炉进出口设置2个集气罩(四周加软帘),通过收集后引入“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通过15m高G1排气筒排放 | 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标准限值要求及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除油废气 | 除油工序采用喷淋方式,主除油池和预除油池整体密闭,仅留工件进出口,本项目拟在主除油池和预除油池进出口安装集气罩进行抽风收集(四周加软帘)通过收集后引入“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通过15m高G1排气筒排放 | 喷粉废气 | 喷粉工序设在喷粉房内,喷粉房为半密闭式,仅留工件进出口,进出口使用胶帘遮挡,形成微负压空间通过收集后引入“滤芯过滤回收装置”处理,再通过15m高G2排气筒排放。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抛光打磨废气 | 打磨车间整体密闭,只留人员进出口,通过收集引入“水帘柜”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木工、机加工废气 | 项目木工、机加工工序配套简易布袋除尘器,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天然气燃烧废气 | 通过G3排气筒引至15m高空排放。 | 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重点区域限值要求;SO2、NOx排放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焊接废气 | 通过管道收集引入“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激光切割烟尘 | 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废水 | 表面处理废水 | 收集后依托广东合创优品家具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水回用于生产,部分废水依托广东合创优品家具有限公司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 | 生活污水 |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喷淋塔废水 |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每半年更换一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水帘柜废水 |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每半年更换一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噪声 | 生产设备 | 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3类、4类功能区对应限值。 | 固体废物 |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一般固废:废包装废料、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HW49),沾有脱脂剂、油类废包装桶(HW49),含油废手套、抹布(HW49)、废油类物质(HW08)和喷淋废水(HW49)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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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