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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广东金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2023-05-30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金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金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联系电话:0758-3646618

传    真:0758-36465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金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金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肇庆市高新区凤岗工业园大旺大道东面,普洛斯公司南面地段

编制单位

深圳市博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生产长丝土工布1000吨和防水卷材(HDPE土工膜)3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使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内容

污染源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废气

熔融挤出废气

项目生产车间为密闭车间,集气罩选用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通过“生物滴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破碎工序(塑料粉尘)

在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食堂油烟

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小型规模标准。

废水

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冷却水

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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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设备

合理调整设备布置,主要生产设备安装隔震垫。加强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采用隔声、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

1.职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塑料废料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物滴滤塔污泥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外运处理;
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HW49)等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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