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齐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集中喷涂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常州齐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集中喷涂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集中喷涂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常州齐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达江路以南、小河路以西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利用自有土地49亩,新建厂房等建筑物,新增总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购置UV涂装线、喷漆房、烘箱等主辅设备共计41台套,对孟河镇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建设孟河镇集中喷涂中心;建成后可年喷涂汽摩配件200万件。(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州齐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19-8350569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19-86038813
E-mail:95498594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公众提出意见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pcSaRgnzZNXzSJtZtkJsw 提取码:82z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