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康瑞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婴幼儿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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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康瑞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婴幼儿产品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康瑞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41号万洋众创城C36#厂房 |
编制单位 | 广州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成后年产硅胶奶嘴100万只、PPSU奶瓶50万只、水杯30万个、勺子5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使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内容 | 污染源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 废气 | 注塑、吹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烘烤固化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丝印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 拟对注塑机、青木机、印刷设备、烘箱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在集气罩下端连接橡胶软帘,橡胶软帘下垂到生产设备,实现集气罩与生产设备的软连接。废气经集气罩、软管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的表1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较严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执行》(DB44/2367-2022)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 |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丝网印刷第Ⅱ时段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值 | |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的二级标准和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混料、破碎粉尘 | 经车间通风换气后呈无组织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 | 废水 | 喷淋塔废水 |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和捞渣,每年整体更换1次 不外排。 | | 间接冷却水 |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 | 生活污水 |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 噪声 | 设备运行噪声 | 防振隔声等措施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硅胶边角料、包装固废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切削液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用于原用途。 | | 危险废物:金属碎屑(HW08),废活性炭(HW49),废油墨桶(HW49),废切削液(HW09),废洗网水(HW12),废丝印网版(HW12),含油废抹布、手套(HW49)、喷淋塔废水(HW49)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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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