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巴那米电子科技(肇庆)有限公司电子手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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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巴那米电子科技(肇庆)有限公司电子手表制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巴那米电子科技(肇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41号肇庆万洋众创城B2#厂房202、302、301 |
编制单位 | 广东瀚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成后年生产电子手表150万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使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内容 | 污染源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废气 | 注塑、组装工序废气 | 注塑间和组装室(外壳粘合机所在房间)设置为密闭负压车间,对废气进行整室收集,废气收集后依托万洋众创城H 型高层厂房的共性“旋流板喷淋吸收复合塔+活性炭吸附”二级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47米高的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 | 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 混料、破碎工序废气 | 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废水 | 员工生活 |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间接冷却 |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 噪声 | 厂界/生产设备运行 | (1)首选低噪声的设备;(2)设备基础作减振设计;(3)保证设备安装的精确、合理;(4)夜间不生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固体废物 | (1)项目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 (2)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破碎塑料粒、原材料包装袋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 (3)项目有机废气治理依托H型高层厂房的共性二级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共性治理设施需要定期更换的喷淋废液由万洋开发商负责并承担处理。废机油(HW08)、废机油包装桶(HW08)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4)项目空胶瓶经收集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交由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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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