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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凤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4-01-23环评公示
凤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27202.62万元,计划占地约19121.22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规模3.4万m3/d,配套1座污水提升泵站2.5万
凤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27202.62万元,计划占地约19121.22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规模3.4万m3/d,配套1座污水提升泵站2.5万m3/d,铺设DN600污水压力管长约9km。主要建设进水泵房(利旧)、粗细格栅(利旧)、事故池、调节池、高密度沉砂池、A2/0池、提升泵房、消毒池、除臭系统、污泥处置系统、综合工房、厂区道路、绿化等。2023年12月13日,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对拟建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312-341126-04-01-40252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凤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本次公示链接,直接下载获取,或于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
(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
(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
(3)对拟建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民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本公示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18855995900
电子邮箱:1416477507@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征求意见稿-凤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pdf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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