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高新区龙王庙水库排洪渠南堤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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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肇庆高新区龙王庙水库排洪渠南堤整治工程 |
建设单位 |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林水利管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一村居委会南堤桩号3+250~3+700 |
编制单位 | 广东明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次工程永久占用土地面积4800平方米,施工临时占用土地面积800平方米;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清淤总长约513m,清淤后排洪渠底宽15.00m;新建堤段长377.00m,含衔接段(道路连通工程)总长513.00m,迎水边坡比1:2.25,采用生态砌块护坡+草皮护坡:背水边坡比1:2.50,采用草皮护坡;堤顶设C30路面防汛道路,总长513.00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通过洒水湿法抑尘、冲洗出场车辆、对运送土方和散装物料的车辆进行覆盖等措施达标排放,施工机械和车辆燃油废气、金属结构件安装切割、焊接烟尘通过自然通风扩散,清淤、排渠底泥临时堆放异味会随着清淤工程的结束而终止,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施工废水、排渠底泥临时堆放渗滤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单位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隔声措施,可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施工固废定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处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切实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营运期 本项目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堤防迁建工程属于防洪治涝工程,属非污染性项目,项目本身不会排放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其中,本次道路工程为堤防道路,以堤防工程为主、道路为辅的路基;堤防道路目前主要作用为堤防防洪抢险的作用为主的道路,故未对道路进行等级设计。 本次工程主要以河道清淤疏浚及堤防迁建工程为主、道路连通工程为辅。本次工程堤防道路总长513m,约占龙湖水堤防道路(总长约3km)总长度的17.1%,道路工程涉及里程较短且本次工程主要以河道清淤疏浚及堤防迁建工程。运营期,道路工程主要作用为防汛车辆日常巡查、防洪抢险救灾车辆通行的用途。运营期,防汛车辆车流量较少,通行过程不产生废水、固废,车辆通过时产生的尾气、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少。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