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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肇庆高新区新取水口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审查前公示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2022-08-29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审查《肇庆高新区新取水口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审查《肇庆高新区新取水口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联系电话:0758-3646618

  传    真:0758-36465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肇庆高新区新取水口工程

建设单位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古塘取水口上游约400m处的地块(大旺堤围桩号K2+050)

编制单位

广州粤秀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工程总布置由取水头部、引水管、取水泵房以及原水输水管等组成。主要变化内容为取水泵房由堤外改成堤内,且新增原水输水管线的相关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通过定时洒水、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等措施达标排放;施工期间生活废水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单位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加强设备维护,可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施工固废定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处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切实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本项目各段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和4a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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