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人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项目公示 > 环评公示

环评公示

凤阳县粤达建筑门窗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栏杆、1500吨扶手及1500吨百叶窗生产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3-01-17环评公示
凤阳县粤达建筑门窗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栏杆、1500吨扶手及1500吨百叶窗生产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3年1月17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
凤阳县粤达建筑门窗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栏杆、1500吨扶手及1500吨百叶窗生产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3年1月17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0-2226169    通讯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年产2000吨栏杆、1500吨扶手及1500吨百叶窗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滁州市凤阳县夫子郢科创园
建设单位 凤阳县粤达建筑门窗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安徽山之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凤阳县夫子郢科创园,投资2000万元,利用现有空置的2#生产厂房来建设本项目,厂房占地面积约4000m2。购置数控切割机、固化炉、自动喷粉房、折弯机等设备进行栏杆、扶手及百叶窗的生产加工,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吨栏杆、1500吨扶手及1500吨百叶窗。
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9月22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与当地规划相符,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来讲,本评价认为该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并采取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