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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肇庆强矿力食品有限公司高端健康饮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2023-07-18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强矿力食品有限公司高端健康饮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强矿力食品有限公司高端健康饮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联系电话:0758-3646618

传    真:0758-36465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肇庆强矿力食品有限公司高端健康饮料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肇庆强矿力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肇庆市高新区迎宾大道41号

编制单位

广东明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年产果蔬果汁10000吨、植物蛋白10000吨、复合蛋白5000吨、植物饮料3000吨、酸奶2000吨以及配套生产产品包装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租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内容

污染源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废气

吹瓶车间废气

废气经收集后由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NMHC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52-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 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投料粉尘

投料粉尘通过洁净通风系统外排至生产车间外,无组织排放。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检验室废气

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 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喷箱码废气

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GB41616- 2022)“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生产车间产品加工气味

加强车间通风,加强工作人员劳动保护措施,无组织排放。

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污水处理站废气

收集的尾气拟采用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

经静电油烟处理设备达标后引至楼顶(DA002)高空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 2001)中“小型炉灶”规定的标准


设备清洗废水

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洗瓶废水

检验室清洗废水、液、样品

地面清洗废水

间接冷却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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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水制备浓水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生活污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格栅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噪声

生产设备

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对声源采用减振、隔声、吸声和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过滤滤渣收集后返回溶糖工序继续溶解,其他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原料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交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循环使用。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HW49),废过氧乙酸容器(HW49)经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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