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燊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配件制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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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燊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配件制造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燊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高新区凤岗工业园风华高科公司西面、星辉公司南面地段 |
编制单位 | 广东泽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燊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位于肇庆高新区凤岗工业园风华高科公司西面、星辉公司南面地段,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配件和燃气户外烤炉的生产,年产15万套新能源汽车配件、60万台燃气户外烤炉。考虑公司发展需要,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为建设总装车间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及配套,年产15万套新能源汽车配件,为本次环评内容,以下称“本项目”;二期项目为60万台燃气户外烤炉,不属于本次环评内容范围,本次评价不作分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通过定时洒水、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等措施达标排放;施工期间生活废水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单位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加强设备维护,可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施工固废定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处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切实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 污染源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废气 | 清洗工序有机废气TVOC | 项目拟对清洗机除隧道窑外的位置进行围蔽,项目清洗线为自动生产设备,作业期间无工人在生产线内。清洗废气经密闭设备负压收集后采用 “生物滴滤塔+干燥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排收。 |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废气 | 焊接烟尘 | 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通过万向吸尘臂的吸尘罩收集焊接烟尘。 |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废气 | 机加工工序金属粉尘 | 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废气 | 厨房油烟 | 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机处理后经综合楼楼顶排气筒排放。 | 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 |
废水 | 清洗废水(高浓度清洗废水、低浓度废水) | 高浓度清洗废水经“前处理槽油水分离机+离心机+布袋过滤机+一级纳米膜+PP棉芯过滤器+二级纳滤膜+三级纳滤膜”处理后90%进入 低浓度地池,10%的浓缩液经“MVR蒸馏机+刮板蒸馏机”处理后结晶盐作为危险废物外运,蒸馏液再进入轻污地池。 低浓度清洗废水及进入轻污地池的预处理后的高浓度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TW002)(处理工艺:布袋过滤机+一级纳米膜+PP棉芯过滤器+二级纳滤膜 +三级纳滤膜)处理后90%经市政管网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10%低浓度废水浓缩液重新进入重污地池作为高浓度废水理。 | 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生活 污水 |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噪声 | 生产 车间 噪声 | 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固体废物 |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包装固废、沉降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尘渣、焊渣等收集后外售第三方资源回收单位处理。 (3)危废:化学品废包装、废水治理设施废乳化油、生产废水治理设施的废滤膜、槽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电火花机油、废活性炭、甩油槽废液、废切削液、沾有切削液碎屑等交由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仓库,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仓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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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