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减速箱、控制器及动力总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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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减速箱、控制器及动力总成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合普动力(广东)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26号 |
编制单位 |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拟将现有的生产车间1F仓库改造为减速箱、动力总成生产车间,将现有车间4F仓库改造为控制器生产车间,扩建项目建成后新增控制器20万台/年、减速箱20万台/年、动力总成20万台/年,现有项目产品及产能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通过定时洒水、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等措施达标排放;施工期间生活废水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单位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加强设备维护,可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施工固废定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处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切实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 污染源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废气 | 洗板工艺废气 | 洗板工序设置集气罩;涂覆三防漆设备组件为全自动设备,其工作过程中呈密闭状态,有固定排放管直接与风管连接,设备整体密闭只留产品进出口,且在设备顶部设有废气收集措施,回流焊、波峰焊工序设备的入口及尾部,各装有排气通道与车间外面的抽风机相连。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生物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9.5m高的G6排气筒排放 | 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 | 涂覆三防漆工艺废气 | 回流焊、波峰焊废气 | 员工食堂 | 油烟静电净化装置 |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中粪便废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噪声 | 贴片机、回流焊、波峰焊等 | 隔声、消声、减振 | 西、北边界的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南边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项目新增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废锡渣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抹布(HW13)、废活性炭(HW49)、废原料罐(HW49)、废UV灯管(HW29)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脱落生物膜在鉴别之前,暂时按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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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