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装配式房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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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装配式房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铝遊家(肇庆)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混凝土搅拌区场拟选址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亚洲铝业工业城燃料气车间,浇筑养护区位于混凝土搅拌区场外,浇筑养护区拟选址于肇庆市高新区亚洲铝业工业城铝板带厂熔铸车间和中厚板车间。 |
编制单位 | 肇庆市环科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扩建项目主要从事砼结构新型装配式房屋的生产,年产砼结构新型装配式房屋10万平方米(约250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通过定时洒水、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等措施达标排放;施工期间生活废水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单位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加强设备维护,可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施工固废定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处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切实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 污染源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废气 | 水泥、矿粉进筒仓废气 | 粉料进仓时,罐车中的输送管与筒仓下方引管连接,由罐车自带空压机将粉料打入仓中,此过程中输送管与引管为全封闭。筒仓上方设有通气口,拟在通气口设置集气管道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1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分别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表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标准限值和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砂石装卸扬尘 | 砂子、石子经运输车卸料至料仓中。料仓三面围闭,设有顶棚,拟在料仓设置水喷雾除尘装置,减少物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 砂石原料运输投料扬尘 | 砂子、石子原料使用铲车从料仓内运输至输送带中投料,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并在输送带投料处安装水喷雾除尘装置。 | 配料搅拌废气 | 搅拌机位于全封闭搅拌楼内,搅拌过程为全密闭,在入料口、粉料计量斗泄压口、搅拌机泄压口安装引风管,在搅拌仓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6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道路运输扬尘 | 对进入厂区的车辆限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保洁洒水降尘。 | 浇筑脱模 | 扩建项目脱模剂使用过程中无需加热,且使用量较少,经大气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 | 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无组织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厂内车辆尾气 | 经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 废水 | 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15.63t/d(4688.39t/a) | 经砂石分离+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 混凝土制备用水 | 全部进入产品中,不外排。 | 养护用水 | 养护用水泼洒至构件表面后全部被构件吸收或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 | 生活污水 |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噪声 | 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一般固废:除尘灰、砂石沉渣和废试验样品回用于生产。废脱模剂桶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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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