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现代家居装配制造铝材年产16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联系电话:0758-3646618
传 真:0758-36465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现代家居装配制造铝材年产16000吨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科瑞喆铝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新区凤岗工业园达利路15号金鑫祥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车间一 |
编制单位 | 深圳市瑞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年产现代家居装配制造铝材16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租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内容 | 污染源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废气 | 喷粉废气 | 喷粉工序采用静电喷涂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喷粉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固化废气和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 固化炉位于密闭车间,固化废气与固化炉燃烧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标准(《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限值要求),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 表2燃气锅炉标准,颗粒物、SO2、NOX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要求;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 棒炉、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 经设备自带内循环系统净化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 棒炉、时效炉、固化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要求。 | 煲模废气 | 经收集通过酸液洗涤塔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碱雾参照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 | 离子渗氮废气 | 渗氮炉出气口安装管道,将渗氮产生的氨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生物滴滤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生产废水 | 经自建污水处理站“pH调整池→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pH回调池→缺氧池→好氧池→MBR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严者 | 声环境 | 设备运行噪声 | 基础加固,加装隔震垫等措施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和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 | 2.危险废物:钝化废液和槽渣(HW17)、煲模废液(HW35)、废化学品包装桶(HW49)、污水处理站污泥(HW17)、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分类采用防渗漏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