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氨基醚类及其下游衍生产品建设项目(对氨基苯甲醚、邻氨基苯甲醚、混硝基苯甲醚、间氯苯胺生产装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氨基醚类及其下游衍生产品建设项目(对氨基苯甲醚、邻氨基苯甲醚、混硝基苯甲醚、间氯苯胺生产装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氨基醚类及其下游衍生产品建设项目;
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厂址位于甘肃省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内;项目直线距离金塔县城43Km,酒疙公路从项目北侧通过,交通便利。项目厂址中心经纬度坐标为(40°18'59.97"北,99°03'50.71"东),占地面积为66667㎡(约100亩)。
本次验收内容:4000吨/年对氨基苯甲醚生产装置、4000吨/年邻氨基苯甲醚生产装置、3500/吨混硝基苯甲醚生产装置、2000吨/年邻硝基苯醚还原工序生产装置、300吨/年副产品对硝基苯酚生产装置、400吨/年副产品邻硝基苯酚生产装置、120吨/年混硝基苯甲醚回收利用生产装置、800吨/年间氯苯胺生产装置、20000吨/年副产品大苏打(硫代硫酸钠)生产装置、6000吨/年副产品氯化钠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
验收性质:阶段性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5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附件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4790799179;
上一篇:金塔县胡杨林景区至黑河环流(金塔至大墩门)公路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下一篇:玉门市海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8450吨精细化学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对氨基苯乙醚、邻氨基苯乙醚生产装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上一篇
玉门市海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8450吨精细化学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对氨基苯乙醚、邻氨基苯乙醚生产装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玉门市海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8450吨精细化学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对
- 下一篇
甘肃鑫宸众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建废旧电池回收转运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2023年2月25日甘肃鑫宸众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等要求,在公司厂区组织召开“甘肃鑫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