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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积石山县刘集乡马克识煤炭经营部 积石山县刘集乡煤炭二级配送网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8-29验收公示
2021年11月20日,积石山县刘集乡马克识煤炭经营部在积石山县组织召开了“积石山县刘集乡煤炭二级配送网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积石山县刘集乡马克识煤炭经营部(建设单位)、甘肃凌聚环保

2021年11月20日,积石山县刘集乡马克识煤炭经营部在积石山县组织召开了“积石山县刘集乡煤炭二级配送网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积石山县刘集乡马克识煤炭经营部(建设单位)、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兰州天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名特邀专家等6位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情况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刘集乡高李村一社,项目主要为煤炭储存及销售,年周转量2100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面硬化、彩钢棚建设以及办公生活用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10月,积石山县刘集乡马克识煤炭经营部委托深圳市环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积石山县刘集乡煤炭二级配送网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2月31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县分局批复了该项目,文号为《关于关于积石山县刘集乡煤炭二级配送网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州环积发〔2020〕181号文件》;项目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于2021年2月竣工,2021年3月开始调试,同月同时正式投产运行。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占总投资的5.19%。

二、工程变动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查阅相关技术资料,验收调查认为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公用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的内容及技术指标与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及《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  2 号)中相关规定,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储煤场用半封闭彩钢棚遮盖,且各工序均采用洒水降尘,运煤车辆采取车厢表面遮盖、限载,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了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二)废水污染防治设施

经现场实地调查生活污水及洗漱废水全部用于泼洒抑尘,未见污水外排;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初期雨水及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运输车辆加强管理,控制车速和禁止鸣笛,噪声经过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在办公生活区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池煤泥集中收集后外售作建筑材料。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一)废气

通过监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二)噪声

通过监测,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期间和运行阶段未发生扰民事件。经验收组核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审查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本具备环保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本报告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22日开始至2021年12月17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和积石山县刘集乡马克识煤炭经营部联系!

联系人:马总          联系电话:13884007802

1  报告-验收监测报告.pdf

2  专家意见+专家签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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